7月27日悉,印度尼西亚政府近日修改了财政部长规定,其中包括应对新冠病毒的进口物品的进口税等各项税的免除措施,从7月12日开始实施。
此项免税措施是在2020年4月引入,此次修订,将洗手液、消毒剂、口罩(N95口罩除外)等物品排除在免税对象之外。氧气浓缩器和氧气发生器成为新的免税对象。手续流程、免税对象物品一览表等由印尼海关对外公布。
如果希望享受免税措施的物品为限制进口对象,需要取得印尼国家防灾厅的推荐信,进口时向海关提交推荐信,就可以在印尼国家防灾厅和主管部门规定的一定框架内接受相关进口限制,享受各项税的免除措施。获取推荐信和申请免税,需要到“印尼国家单一窗口”办理手续。
剩余内容需解锁后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