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清德集团已经踩踏《反分裂国家法》的高压线

《反分裂国家法》是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根据宪法制定,正式通过,并公布实行的国家大法。

《反分裂国家法》强调“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国的内部事务,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特别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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