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悉,中国籍女子黄某在马来西亚经营一家餐馆,在经营不善时向高利贷贷款进行周转。之后,在面对高利贷公司轮番讨债攻势下,她无法躲避,于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一名黄姓男子,后者声称黄女士只需把钱汇入他指定的账户,就可以帮她与高利贷协商还款事宜。之后,黄女士定期汇款到黄姓男子指定的账户,但不久还是收到高利贷的讨债来电,并告知没有收到偿还的钱款。
黄女士立即联系黄姓男子,要求其出示给高利贷公司付款证明,该男子不仅无法出示汇款证明,反而进一步称黄女士欠他4.8万令吉“佣金”。并警告称,这笔钱是他和“警察”帮黄女士办事的佣金,若黄女士拒绝支付这笔款项,“警方”会进一步对付黄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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