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中国公民向执勤警察“挥舞”仿制枪械被捕

5月12日悉,5月9日,菲律宾1名中国男子在帕拉纳克市一个检查站向执勤的警察“挥舞”枪支被捕。

根据帕拉纳克市警察局长雷纳托·奥坎波上校向南部警区提交的报告,嫌疑人-中国公民陆某于凌晨1点40分左右在Barangay Tambo的Bradco Avenue被捕。Tambo警察分局的成员在检查站驻守时,拦下了陆某驾驶的一辆车牌号为NCJ-4472的白色大众轿车进行安全检查。陆某突然对警察大喊大叫,并手持0.45口径手枪指向警察。警察在核实过程中发现,该手枪只是仿制品。最终陆某未能出示驾照和证明其是车主的文件,仿制枪被没收,车辆也被扣押。目前,陆某被拘留在警察拘留所,并将被控违反第10591号共和国法案《综合枪械及弹药条例法》、严重威胁、寻衅滋事等指控。

建议:菲律宾允许持枪,但必须办理持枪证,并且需要定期审查,如果发现有涉嫌枪支违法或者违规行为,就会被吊销。如果携带武器外出,还需要办理《户外携带武器许可证》,不然只能将武器放在家中自卫。需要注意的是持枪证只有菲律宾本国公民才有权利办理。根据菲法律规定,携带仿真枪外出也不合法,尤其对警察进行威胁和恐吓更要承担法律责任。拟赴菲和已在菲中国公民,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中请严格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更要尊重政府和警方的工作人员,尤其在执行公务中不能对其进行威胁和滋扰,任何不慎的言行都可能会带来无法想象的后果。总之,远在他乡要遵纪守法、按章办事,遇事有条不紊、冷静处理,做一名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