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悉,3月29日,泰国清盛移民检查站官员逮捕了4名中国人。根据泰国1979年移民法,他们以“未经许可进入和停留在泰王国”的罪名被捕。
起初,检查站官员发现了一艘载有不明人士的船只,从老挝Ton Phueng镇Ban Si Mueang Ngam渡过湄公河,来到湄公河沿岸的天然河道登陆。相关人员随即进行检查,发现了多名中国人,在被要求查验证据文件时,中国人表示没有护照,也没有任何合法进入泰国的文件。
通过翻译,泰国移民局官员了解到,中国人从老挝偷渡到泰国,是为了找工作,不知道目的地在哪里,只知道登陆后会有人接待,在送他们到下一个地点,而提供该船的是一位名叫阿玲的中国雇主。
建议:按照泰国法律规定,偷渡入境会被处以45天监禁、罚款8000泰铢,但是,认罪的话罚款将会被减少至4000泰铢。目前中国人偷渡到泰国打工的情况时有发生,多数是被同乡或熟人诱惑而踏上了危险之旅,大多数人因为信赖介绍人和“无知”,被骗从事博彩等电信诈骗行业,更有甚者因业绩差被毒打、“转卖”。奉劝想出国赚钱的中国同胞,切勿异想天开,通过便捷途径冒险出境,更不能被金钱诱惑,走上犯罪道路,身在异乡语言不通、人生地不熟,一旦陷入险境,孤立无援,无法自救。如果想出国打工、创业,一定要按照程序办理正规签证和手续,签署雇佣合同,保证自己的安全和利益。